四川大学中国经济改革发展学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四川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学友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加强学友之间、学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
支持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方向的科研学术活动,资助学友科研与发展,发扬母校
优良传统,共同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为四川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学友会
会员:
一、四川大学各个时期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专业方向的教师、在读和毕业的
博士生、硕士生、研究生班学员。
二、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专业方向科研学术活动的社会友
人。
第四条 凡上述四川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学友会会员,经与本会取得联
系,填写会员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交纳会费,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产生学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二、参加学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遵守学友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支持学友会工作,积极参加学友会组织的活动;
六、关心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每年开会一到二次。
第七条 理事由民主推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由理事会推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第九条 理事会举聘海内外知名学友和人士担任本会的名(荣)誉职务和顾
问。
第十条 理事会任务与职责
一、对外代表学友会;
二、制订、修改、解释《四川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学友会章程》;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方针、计划及重大事项,组织和开展本会的活动;
四、关心和支持学友的学术交流、科研进步、事业拓展;
五、加强海内外学友与学友会的沟通联络,促进学术、科研、经济的交流和
发展;
六、推举名誉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商定下届理事会组成;
七、负责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向大会汇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研究有关
问题。
第十一条 理事会提名并通过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秘书长、副秘书长在
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 费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自会费、学友捐赠和单位或团体赞助。经费用于会议
费、活动费、印刷、办公、交通及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与监督
一、财务收支由理事会指定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
二、每次活动后及时结帐,并定期向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由理事长负责向
会员大会公布财务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3年10月18日本会第一届理事会通过施行。